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

要闻转载: 为林彪翻案:一种变态的“文革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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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林彪翻案:一种变态的"文革病"
Oct 26th 2013, 13:00, by 明鏡雜誌


  林彪是一位在二十世纪中国政治舞台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对这样一位历史人物进行严肃和客观的研究,无论是对当年的历史还是对今后中国的政治发展都是有重要的意义的。但是,近年来在海内外出版的关于林彪的中文书籍和文章中却很少看到实事求是的历史研究。许多书籍和文章实际上只是在围绕着为林彪翻案进行一种政治宣传。热衷于对政治人物进行打倒或翻案,给历史人物进行黑白两色的涂改,是中国社会在文革时期一种政治病态。遗憾的是,在文革结束三十年之后,虽然绝大多数中国人已经告别了这种文革病。但在少数中国文人那里,这种"文革病"还害患得很厉害。为林彪翻案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病态。

  从近年来出版的各种重新为林彪翻案的书籍和文章中,很少看到对林彪政治理念的深入发掘和评价,很少看到对林彪在中国历史上的各个重要时期的所作所为所产生的政治影响进行过深入的分析和评价。在这些洋洋万言的文字中只读得出两个字,这就是翻案。翻案成了研究林彪的主题,所有的材料都被用来给这个翻案主题下注脚。当然,把对林彪的研究集中在政治上的再评价也并非不可以,但是,这里的关键是如何重新评价林彪,评价的标准是什么。

  要真正评价一个人在中国历史上的是非功过,主要应该看他在重要历史时期的所做所为和影响。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历史中,有三个历史事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三个历史事件直接影响到中国发展的方向,影响到老百姓的命运,林彪在这三个历史事件中的表现,既体现出林彪的政治思想和治国理念,也体现出林彪的道德人格。漏掉林彪在这三个历史事件上的所做所为就不能实事求是地评价林彪。

  第一个历史事件是1959年的庐山会议。久病在家休养的林彪在庐山会议主动跳出来为已经明显错误的大跃进,人民公社辩护。本来长期称病在家的林彪是可以继续称病不出的。对领军赴朝作战都可以说"不"的军人林彪为什么不对半途参加庐山会议以生病为借口说"不"呢?邓小平不是就声称腿摔坏了没有去吗?退一步,即使去了,被迫选边,害怕毛泽东的权势,被迫说违心的话,也可以象朱德那样"隔靴挠痒",敷衍几句就行了,为什么要跳到第一线当打手呢?不承认错误的毛泽东在庐山会议得到支持后一意孤行,中国因此而多饿死了上千万人,这个帐,林彪有一笔是跑不掉的。

  第二个历史事件是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如果说,在1959年庐山会议时,大跃进的失败还没有象1960年,61年,62年那样有上千万人饿死,那么,到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时,毛泽东的大跃进失败和全国性的大饥荒已是中共高层众所周知的事实;如果说在庐山会议出来维护毛泽东的不止林彪一人,还有象罗瑞卿,谭震林,陶铸,柯庆施,李井泉这些中共高层大员,那么,在七千人大会上,面对大跃进的失败和全国性的大饥荒,当年在庐山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高层官员大多有所反省而对毛的大跃进政策表示反感。毕竟。饿死上千万人是一个触目惊心的严酷事实,任何一个有一点良知的人都不会无动于衷。而林彪在毛泽东已经被迫承认对大饥荒有责任时竟公开出来肉麻地为毛泽东的错误政策辩护,这就不仅仅是一个对事物的认识问题,而是一个人格问题。

  第三个历史事件是文化大革命。从林彪主持中央军委工作以来,在军内首创"毛主席语录",把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推到了高峰,为1966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作了军事和舆论准备。正是在林彪手中,对毛的个人崇拜达到了粗俗,荒唐的地步,全国的红海洋,三忠于,四无限,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等等。中共从延安整风以来,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开始泛滥,党内外的抬轿者数不胜数,但把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搞到连老百姓每天的饮食起居都必须对毛象对神一样崇拜,二十世纪之中国,也就林彪一人而已。了解文革的都知道,毛泽东之所以能够在中共党的组织系统外发动文化大革命来打破中共的组织系统,有两个关键的力量支持:一个是军队系统的支持;另一个是以对毛泽东个人崇拜为基础的红卫兵及被洗了脑的普通民众。而无论是军队对毛的效忠还是全国的个人崇拜狂热,林彪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林彪的鼎力相助,毛泽东根本没能力发动文化大革命。经历过文革的人都清楚,在整个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参与阶段和林彪死后阶段的差别是很明显的。文革最狂热的时期,全国性的迫害和清洗最严酷的时期,(从1966年到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仅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全国受到迫害的人数就达五千万之多。)正是林彪在中共党内,军内的权势如日中天的时期。而林彪死之后,毛泽东的文革很快走上了死气沉沉的下坡路。毛泽东后来搞的批林批孔,评《水浒》,批邓等运动已经没有文革初期的气势了。没有了林彪支持的毛泽东在文革后期显得威望大减,力不从心。如果说,毛泽东要对文革给中国带来的巨大灾难负最大的责任,那么,林彪是当仁不让的第二人。

  但是,遗憾的是,许多为林彪翻案的书籍和文章并未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过深入地分析和评价,而是把为林彪翻案的问题集中在一点上,这就是林彪跟毛泽东的关系。相当一部分翻案之说是想证明林彪并无害毛泽东之心,是毛泽东害了林彪,反咬林彪谋反。另外也有人说林彪是一条好汉,敢于在毛泽东的绝对权威下反抗毛泽东。持这两种说法的人各有各的事实根据,看起来似乎有一定道理。但仔细一分析,这种对林彪的重新评价就像是文革中以人划线的大字报,即对一个政治人物的肯定和否定完全取决于他对另一个政治人物的基本态度。这种文革大字报式的翻案方式是一种病,一种变态的"文革病"。林彪是否要进行政变谋害毛泽东?究竟是林彪要谋害毛泽东,还是毛泽东早就蓄意要除掉林彪,这确实是研究中共党史,研究毛泽东和林彪个人历史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评价林彪在历史上地位的主要根据,因为毛泽东不是我们今天评价林彪是非功过的标准和根据。一些以林彪被毛无辜害死或说林彪有胆量敢反毛为根据来为林彪翻案的人,在骨子里还是没有摆脱文革的思维方式,实质上是把毛泽东设立为历史坐标来评价林彪。事实上,林彪反不反毛,并不是我们评价林彪的主要根据,正如托洛茨基反不反斯大林并不是我们评价托洛茨基在俄国革命中的所作所为和他的"世界革命"理论的主要根据一样。把毛泽东作为重新评价林彪的标准是一种变态的"文革病"。

  当然,从1949年到1976年,中国的整个经济政治军事的大权都掌握在毛泽东一个人手里。要评价中共党内任何一个人物,必然离不开跟毛泽东的关系。但是,这个关系主要不是指个人关系,而是指被评价者对毛泽东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态度。从现象上看,我们看到的是林彪对毛泽东的个人态度,从本质上看,看到的是林彪的经济政治观念和治国的基本理念。比如,从庐山会议到七千人大会,再到文化大革命,林彪对毛泽东步步紧跟,吹捧抬轿而成了毛泽东最亲密的战友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当我们说林彪对中国的民众是有罪的,不仅仅是说林彪在造神运动上的无耻,而且也是说毛泽东的从大跃进以来的治国方针本来就是错的,而林彪是中共党内紧跟和维护这个根本错误的治国政策的第一人。同样,林彪反对毛泽东也不能作为评价林彪的主要根据。因为历史人物评价着眼的不是林彪和毛泽东的个人关系,而是这两个人的政治路线和治国观念。从1959年的庐山会议到1971年死亡,林彪的基本政治思想是什么呢?是反对刘少奇,邓小平当时搞的三自一包和四大自由的经济政策,是主张大搞阶级斗争,主张枪杆子理出政权,主张领袖的绝对意志(包括对他的个人崇拜),主张毫不留情地镇压不同意见的人。一句话,在五六十年代,林彪和毛泽东的政治立场是基本一致的,二者在本质上并无思想,路线之分。如果说要有区分,可以说林彪更倚重军人集团,主张用铁的军事手段治理国家,而毛泽东更倚重文人集团,主张发动群众运动来实现他的政治理念。所以说,林彪和毛泽东之争是个人权力之争,是九大以后军人集团和文人集团之间的权力之争,而不是治国理念之争。这与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和毛泽东的分歧有根本不同。从刘少奇,邓小平所推行的政策来看,跟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毛泽东和林彪都是要中共永远做一个不断革命的革命党,而刘邓是希望中共转化为一个非革命的执政党。如果有人真正要重新评价林彪,应该好好整理一下林彪从1949年到他死亡时的基本政治主张,客观分析他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所产生的具体作用。我们评价历史人物是站在中华民族的立场上,站在千千万万的普通老百姓的立场上,而不是以毛泽东为准绳上来看林彪冤不冤。只是用文革的方式来重新涂改林彪的政治色彩是无法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的。

  寒竹,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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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巴西示威者巴士站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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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示威者巴士站放火
Oct 26th 2013, 13:04

(联合早报网讯)数百名巴西示威者在圣保罗市攻击一个巴士站,他们放火烧巴士并破坏车站的售票机和自动提款机。

据BBC报道,巴西防暴警察施放催泪弹镇压,至少6人被捕。

示威者要求当局提供免费公共交通。圣保罗高昂的公共交通费用在今年6月曾引发民众骚乱,并迅速扩散至整个巴西。

巴西总统罗塞夫此前刚宣布耗资24亿美元,改善圣保罗的公共交通状况。

这笔钱将用在修建城市区间火车和地铁扩建工程,包括新建机场至圣保罗东区的地铁新线。

民众示威是星期五从市中心开始的,持续了3个小时。

警方表示,示威开始后,有人走出示威队伍并在一个巴士车站捣乱。

头戴面罩的一些示威者放火烧巴士,并破坏售票机和现金提款机。

巴西媒体说,一名警官被石头击中受伤,后来他被其他警员救了出去。

警方在市中心部分地段设立路障并加强了保安。

尽管今年6月的示威主要是因抗议昂贵的公共交通费而起,但后来扩散至整个巴西的示威活动中,示威者对生活开支高涨、公共服务设施差、官员贪腐和滥用政府资金等亦表达了抗议。

(联合早报网编辑:明永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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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安徽女中学生读书声音大 被同桌用刀划伤致死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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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中学生读书声音大 被同桌用刀划伤致死 组图
Oct 26th 20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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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冰冰死后第二天,抬棺材到学校抗议,但校方一直没人出面解释事件。


仅因为读书声大了一点,砀山县实验中学高一女生小丽,竟然用水果刀将同桌冰冰的腿部划伤。10月20日,冰冰在医院不幸身亡。记者了解到,砀山县实验中学赔偿15万元,小丽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砀山警方控制

女学生被同桌用刀划伤后身亡

10月25日,有网友爆料称,砀山实验中学两名女生在学校内发生口角,一名女生竟然被同桌拿刀杀死。该消息在网上也引起不少人的关注。

随后记者从砀山县警方了解到,事实和网友爆料有一定出入。据砀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介绍,事发时间为10月12日。"两个女孩子发生了矛盾,中午在寝室休息时,一个女生把另一个女生腿部划伤,后来受伤女孩送到医院救治,一直到8天之后去世的。"

而据砀山县教体局副局长代联合介绍,女孩受伤后,他就赶到了医院,"在医院时发现受伤女孩的腿部动脉被划断,当时进行了手术,动脉连上了。"

令人想不到的是,就在事发8天后,伤者不幸身亡。为了给受害人更好的治疗,砀山实验中学出资将孩子送到徐州医院治疗,但冰冰却不幸去世。

因为读书声音大发生矛盾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竟然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据介绍,刚刚入学一个多月的冰冰和小丽均为砀山县实验中学的高一学生,均为16岁,不仅是同桌,还住在同一寝室。

事后,教育部门调查了解到,10月12日上午,因为冰冰读书声音较大,小丽觉得吵到自己,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上的争执。"中午回寝室休息的时候,小丽拿出水果刀划向了冰冰的腿膝盖弯曲处。一开始其他同学都没意识到后果严重,也就没有喊老师。"

代联合称,之后冰冰腿部的血越流越多,其他同学才意识到不好。"这个时候才喊来老师,并将她送到医院治疗。"

伤人女生涉嫌故意伤害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小丽携带的刀子是一把水果刀。"事后,我们在全校进行整顿,要求把刀子清理出学校。"据了解,事发后砀山县实验中学被当地教育系统批评,并要求进行整改。

在冰冰去世后,由于学校也有相关责任,经过教育部门协调,砀山实验中学赔偿冰冰家人15万元,同时,医药费大部分由学校支付。据了解,砀山县实验中学为当地一所民办学校。

"虽然冰冰去世了,但小丽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目前,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小丽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为化名)(记者姚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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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香港电视风云 10万人照亮黑夜 刘德华撑港视 被封民间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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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视风云 10万人照亮黑夜 刘德华撑港视 被封民间特首
Oct 26th 2013,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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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再有逾10万人包围政总,他们高举亮着灯的手机缓缓摇晃,每点光都代表市民对公平发牌的诉求。罗君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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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视像现身支持群众,台下市民叫华仔做特首。

【电视风云之坚持梦想】梦想照亮黑夜,港视员工6天6夜流过的泪和汗凝聚民心,10万名市民昨晚趁员工留守的最后一晚,重返政总公民广场,向政府吼叫「认错」、「交代」。泛民明天在政总举行集会,冀以民间力量承接运动。港视工会号召市民下月6日包围立会,要求议员通过引用权力及特权法彻查发牌真相;追寻公义的抗争,才刚刚开始。记者:白琳 吴嘉羚 林伟聪

港视员工昨晚8时在公民广场举办撤离政总最后一场集会,题为「梦想,黑暗裡仍然铿锵」。港视开台歌《This Is My Dream》原唱者Kashy Keegan专程从英国赴港出席集会,下午5时许在台上綵排,在场员工和到场霸位的市民报以欢呼声,掀起一个小高潮。接近7时公民广场已爆满,人潮不断经添马公园涌入,8时立会广场亦已爆满。每当警方开放行车线或政总开闸疏导人流时,市民都欢呼。大会在添美道和立会广场设大银幕,添美道至中信大厦十字路口一带,全被黑衣人填满。直至集会尾声,仍有市民到场,一度滞留添马公园。

晚上8时大会音乐响起,公民广场上的大电视亮着,市民急不及待报以掌声。「梦想係留守7日都唔觉得攰,唔觉得肚饿」,「梦想係一篮子因素都阻挠唔到」,「梦想係某收费电视,点都cut唔到!」一班港视编剧训练班成员在留守政总期间拍摄短片,诉说梦想的意义,昨在晚会播放。有编剧说:「政府可唔可以淋熄我哋团火呀?」

剧集《四年B班》小演员上台唱校歌,全场一同打拍子。导演张坚庭也上台撑港视,指观众是市场缺乏竞争的受害者,「TVB人员都好努力嘅……曾经」。甚少公开发言的填词人林夕也现身分享,以歌曲《任我行》比喻港人现况,「每个人都受制于社会制度,任你行,行到几远?都几悲哀。但係唔为梦想去做,就更加悲哀。希望为香港电视打气,为香港打气」。

播刘华片段 观众高呼刘特首

过去一周集会每晚都会大合唱《This Is My Dream》,昨晚则有原唱者Kashy Keegan现场演出,万人开着手机屏幕随着节奏晃动。集会以艺人刘德华撑港视的录像片段作结,刘德华在片中说支持香港电视:「HKTV你哋加油,我支持你哋,希望政府接纳大家嘅诉求」。台下不少观众欢呼,叫他做「刘特首」。

著名填词人林夕昨晚也有撑场,还上台分享意见说:「创作唔係纯风花雪月,係颠覆造反精神,佢本身係一个革命。」获台下拍掌支持,林夕却希望大家不要太敏感,他说:「创作要持续发展要不断反省同检讨自己,不断挑战。」

港视员工今天撤离政总,结束7天留守,但不会停止抗争。港视工会主席杨志豪表示,昨晚开始搬走物资,今天下午会再发声明抗议政府没在七天限期内交代真相。他指员工需要维持生计,难以长期佔领政总,「我哋唔想接受捐款,希望用劳力去赚钱」。立会大会下月6日表决以权力及特权法调查发牌风波的议桉,员工当天在立会广场举行集会,「员工团火唔会因撤出而熄灭,工会会做好准备,继续抗争」。立会议员毛孟静明天下午3时在政总举行集会,全体泛民议员都会出席。

昨晚到政总的市民当中,不少都曾出席上周日游行集会。兴趣班导师Jacky批评政府擅改游戏规则,会继续支持港视员工抗争。中六女生Arris独自来参加集会,讚赏港视比其他电视台更真心支持创意工业,怒斥梁振英敷衍港人。

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昨晚身穿校服当台下观众。他指反国民教育与发牌风暴的包围政总行动气氛迥异,「反国民教育係愤怒,而今晚係伤感」,「运动先至啱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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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指,创作係一种颠覆精神,本身係一个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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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多维: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认罪 舆论声援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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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认罪 舆论声援戛然而止
Oct 26th 2013, 13:09, by 墙外仙

就在《新快报》连续头版呼吁湖南警方释放被拘记者陈永洲、舆论对警方发起一片讨伐声时,中央电视台在26日凌晨的报道让《新快报》及舆论的呼吁戛然而止,因为陈永洲向警方认罪。据央视报道,陈永洲坦陈自己收受50多万元人民币(1美元约合6.08人民币)发布失实的中联重科负面报道。

据中央电视台早间节目《朝闻天下》凌晨6时播出的新闻显示,多日未现身的陈永洲以光头示人,身着绿色监狱服,面对镜头,侃侃而谈。陈永洲表示自己在职业操守和利益之间选择了利益,在受他人指使的情况下,发布大量的有关中联重科负面的不实报道,期间收受指使人共计50多万元人民币的酬劳。

陈永洲在采访时称所发布的文章并不是由自己所写,原稿是由指使人所提供,自己只是简单看一下,因为他是专门写证券市场稿子的。

陈永洲透露,在2013年5月中旬,他在出差期间,受到中间人的指使,以他的名义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他并没有过目,结果在发布之后,造成中联重科在资本市场损失接近14亿人民币,致使他事后非常担心,但无所作为。

由于中联重科损失巨大,陈永洲表示指使人非常满意,并向他提供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酬劳。

此外,陈永洲根据指使人授意撰写了三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指使人审核后发布于社交媒体。

面对镜头,陈永洲表示自己相当后悔,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表示选择这样的行为,主要是由于自己贪图钱财和为出名才这样做的。

陈永洲的认罪以及央视的采访让《新快报》以及舆论的呼吁戛然而止。截至多维新闻发稿前,陈永洲所在的《新快报》并没有就此事表态。而只是在上午8时发布一则罗曼·罗兰的名言:雾气弥漫的清晨,并不意味着是一个阴霾的白天。

而此前声援陈永洲的舆论也不见踪影,大多出声也只是表示不会相信央视报道。

而此前持观望态度的以及声援湖南警方的一方则表现出一种"狂欢"姿态,认为央视的报道会令《新快报》以及声援陈永洲的舆论无地自容,同时也视陈永洲为"软骨头、贱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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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德国之声:“请放人”事件记者央视“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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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请放人"事件记者央视"认罪"
Oct 26th 2013, 13:05, by 墙外仙

近日,广州媒体《新快报》头版连发两则重磅声明,要求湖南警方释放该报记者陈永洲,但10月26日中国官媒央视《朝闻天下》节目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他表示"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受人指使收人钱财, 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为此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随后,官媒新华网发表了详细报道。

事件的爆发点是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发表了记者陈永洲《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而在此前后陈永洲也曾发表多篇关于中联重科的报道。10月18日,湖南长沙警方至广州,跨省抓捕陈永洲;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发声"请放人",认为长沙警方抓人理由不充分;10月24日,该报在头版发出"再请放人",海外媒体也纷纷跟进报道。

"央视进入看守所采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陈永洲央视"认罪"新闻迅速在各大门户网站上转载,网友的质疑声四起,呼吁央视说明 "陈永洲受谁指使,收了谁的钱财";知名网友"秀才江湖"表示关注到,就在陈永洲"认罪"消息出来之时,微博上多个重量级的官方信息员,同一口径发出微博,就此他认为事有蹊跷。

作家"草军书"认为针对这样一个案例,官方媒体第一次报道中不见当事人律师的观点,也没有深挖事件经过,而是当事人主动"认罪",据此他认为央视报道的倾向性严重。

中国知名律师刘晓原向德国之声表示,近期,涉嫌"淫乱罪"的新浪名博"薛蛮子"、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云南网络名人边民以及陈永洲事件,都是在被抓后,在央视的新闻频道播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视频。

刘晓原认为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如果一个公民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刑拘在看守所,除办案人员外,是不允许外界人员会见犯罪疑嫌人,但央视为何能屡屡进入看守所采访?"中央电视台进入看守所采访并进行报道,我认为这个作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除了办案人员,能够会见的只有律师,即使是家属会见也要经过严格的批准。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员是不能会见的。我认为采访也是一种会见。"

刘晓原也认为,不能排除看守所中的嫌疑人,在无人身自由和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被迫接受采访,这种情况下的采访内容通过电视播放,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而且还会给家属带来压力。也不利于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

"《新快报》应该公开全面过程"

陈永洲"认罪"后,目前《新快报》尚未有最新声明。北京媒体人《新京报》副总编李多钰在其名为"01子非鱼"的个人微博上表示"央视发布陈永洲认罪的新闻,并没有解决最关心的程序正义问题。如按央视报道情节,新快报连续发表十几篇失实报道,是严重新闻管理问题,记者有责任,但管理与监管责任不在记者,长沙警方绕开管理问题,直接抓记者,为今后程序非正义开了一个坏头。"

有未署名的广州网友在网易关于陈永洲"认罪"的新闻下跟帖,支招《新快报》:"《新快报》应该把和中联重科打交道的全过程公布于众,把长沙警方和中联重科直接针对陈永洲个人、避开和《新快报》报社正面碰撞的这种如意算盘揭露出来,结合这件事情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长沙警方和中联重科对跨省抓人后会被舆论围攻做好了事先准备,那就是全力针对陈永洲个人进行围攻,不理《新快报》报社,现在这招奏效了,《新快报》报社必须全面公开,让被长沙警方和中联重科模糊了的焦点重新聚焦到正常的点上来,程序正义决定着事情的真正公平对错,谁真正的正义谁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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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不出意外的逆转了,央视称新快报被抓记者承认收钱发失实报道,记协、新快报老板羊城晚报同时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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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逆转了,央视称新快报被抓记者承认收钱发失实报道,记协、新快报老板羊城晚报同时反水
Oct 26th 2013, 13:01, by 墙外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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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发表失实报道系受人指使

主持人:近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诚,为了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他授人指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了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这只是中联重科的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深受损失。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认,并且深刻悔罪。

解说:2013年9月9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成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于9月16号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号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号至2013年8月8号陈永洲授人指示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陈永洲(犯罪嫌疑人):这些文章都不是我写得,就是原稿是他们提供给我弄来之后,我弄好了交给他们,他们拿去发表。

解说: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它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当时他正在出差途中。

陈永洲:他就是打电话跟我说这件事情,就是要求署我的名字,但是我当时,因为我是专门写证券市场稿子的人,然后我就说你们自己看着办,我完全没有过目。

解说:几天后这篇文稿最让陈永洲格外担心,原因是这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予以澄清。

陈永洲:这篇稿子有硬伤。

民警:硬伤是什么?

陈永洲:就是5.13亿元在公告原文里面应该是5.13亿元的广告及业务招待费,他把它砍了一半,变成了5.13亿元的广告费,看了标题之后我就知道他断章取义了。

解说:这篇报道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湖南分所对中联重科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计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该项费用除包含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20%,2013年5月27号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事前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被停盘两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民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广泛质疑和批评,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

陈永洲:这个是完全超出我预期的事情,搞了一个这么大的事情出来,就是你之前发那些稿子中联(重科)不理你也好,或者骂你两句也好,这些都是预期之内的,就是也无所谓,但是突然它停牌了,那这件事情就搞大了,我生怕捅什么娄子。

申柯(中联重科董事会秘书):5月27号这个报道出来以后,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准则以及深交所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停牌,5月29号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这一天我们的股价下跌减去同行的平均下跌幅度以后,我们A股和H股的市值比同行多损失了接近14亿人民币。

解说:司法鉴定结果表明,中联重科A股、H股在5月29号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这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职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授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特别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受益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

陈永洲:(他们)对这个效果非常满意,弄的之后希望我能够去香港的证监会以及联交所去举报,并且答应给我一笔费用,然后他们就想再一次利用我的个人身份叫我再去一趟北京中国证监会那边再去举报,然后再给我一笔费用。

民警:给多少?

陈永洲:五十,五十万。

民警:给你了吗?

陈永洲:给了。

孙昌军(中联重科副总裁):就是在这一系列报道出来之后,两地监管机构主动来函,甚至是派人到中联重科进行调查,进行现场复核。

解说:虽然中国证监会及时向陈永洲做出书面答复,称经核查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澄清公告与年报数据矛盾情况,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陈永洲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十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下采访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上发。

陈永洲:它肯定没有办法做到客观,因为它是有倾向性的,是做中联(重科)的负面。

民警:目的就是负面。

陈永洲:很明显。

民警:所以你不能保证这个所有信息的客观性。

陈永洲:绝对保证不了,绝对不是客观。

解说:此外陈永洲根据他人授意撰写了三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他人审核后发表在为此专门新注册的一个微博账号上被大量的转发。

陈永洲: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对在事件中造成损伤的比如说中联重科它是一个主体,比如说整个新闻行业的这种公信力,比如说我的家人,他们所受到的创伤我愿意真诚地道歉,对于中联的股民来说,如果我的稿件造成了他们股价的市值的波动,我也愿意道歉。

解说:在看守所中,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行为悔恨不已,表示主要贪图钱财和为了出名才这样做的。

陈永洲:我内心是比较挣扎,因为一边是利益,一边是我职业的操守,所以我只能是说要两者兼得是基本上不可能的,我对此表示非常后悔。

解说:作为一个从业五年的新闻记者,陈永洲对于自己违背新闻职业操守的行为深深自责,对于自己给这个职业带来的伤害非常后悔,希望自己的同行能引以为戒。

陈永洲:当然我也希望整个新闻行业能够以此为戒,对于我个人来说,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那么一定会遵守新闻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诱惑。

——–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严厉谴责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现经公安机关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新闻战线要认真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坚持新闻真实性,规范新闻采编工作。广大新闻工作者要认真吸取教训,充分认识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行为的严重危害,严肃新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切实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

说了半天这个他人都没明示啊,三一么?

"你小子自己挺不住就不能怪我们落井下石了"

这出的起70w的也不会是什么没来头的,怎知对方如此简单粗暴,抓人直接逼供,然后全国媒体轰炸,所以大流氓还是厉害啊。

三一重工,你仔细看报道就能发现,一闪而过了好写名字,有新快报的主管,还有三一重工的御用记者们,而且说谁给的钱那段明显掐了。

这就是手持大雕,引而不发,等着对方接招呢。

连梁稳根都被逼搬到昌平,小记者能赢根正苗红二代就是天方夜谭

如果神话是真的:五百家主宰天庭!那么某科室就是三大家族的后花园

说来,梁稳根的儿子?不是习明泽的男朋友么?

看了半天,没看出来是谁给的钱,收钱的证据呢?

你进去你也招。

确实,而且你还不知道外面什么是情况,以为这次自己孤立无援死定了,认个罪总比在这里被整死好!

这记者本来也就不干净。
当然中联重科也够霸道的。

既然招了就顺中间人继续往下查啊,看看背后到底是谁,这家的帐怎么做的?是不是也是广告费?

跨省,诱捕,大奔怎么洗?不搞的你承认怎么做文章?土狗出绝招杀手锏了啊

跨省,诱捕都合法。
用车属实的话没法洗

我的观点三层:
1、鄙视玩新闻投机的记者,以及消费错误博眼球的报社。
2、根本不该随意抓人。如果中联手里有敲诈勒索的证据,应当立刻通过关系好的媒体公之于众,如果没有证据,就该找媒体写文章质疑这个记者的技术错误,替自己洗白,辅以发律师函之类的一切吃相不那么难看的手段,形成一个骂战的局面,同时在自己财务没问题的情况下考虑起诉。这种动不动就半夜抓人的手段,无法想象是一家上市公司玩出来的,落后到极点,也根本不可能制止得了负面消息。
3、这事就是狗咬狗。

看看当年的李庄罪吧
伪证罪就是在4个警察且有录像面前用眼神交流得出来的
出事后新闻报道:
"此前有多家媒体披露李庄的种种劣迹,认为他是一手"捞钱",一手"捞人"的"黑律师",是律师界的害群之马,李庄案引发了全国13万律师的职业声誉危机。"
当然李庄后台也硬,同样是红二代,所以老李即使进去了也不怕

你们信中联屁股没屎么?不过三一那么大公司都斗不过,一个记者被抓点尾巴整死简直太简单了!

詹纯新的老子以前是湖南高院院长
岳父是湖南省委第一副书记
你趴在地上体会一下

给记者定性造谣,太棒了,以后凡是敢揭露土狗的一律按造谣抓

自己先软掉 别人再怎么挺都没用了

本身屁股有屎,碰上后台硬的,直接跨省搞。
新快报也确实恶心,明明报道不实还如此高调,结果被打脸。

现在案件处于司法流程的哪个阶段,警方有没有权利向外界透露未经宣判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相关信息
唯一有权宣判罪名的是法院,什么时候变成CCTV了

估计接下来报社总编辑,社长等都要下岗换人了

cctv变法庭了?

就是因为没人信,而且消息越闹越大,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自己现身说法,大家就都信了,新快报今天直接就阳痿了。

自己都承认是有偿新闻了,洗不干净了

只能说现在土狗也有经验了,你不是洗地吗,我就直接上采访画面扇你脸
至于采访合不合流程都是小事,也不影响最后事实的判定
之前薛蛮子不也是这个套路吗,早说别急着洗地,等后续清楚了也不迟
有些人,捉鸡啊,现在洗地姿势无论怎么摆都是把菊花亮在外面了

现在对于土狗就是一个两难的境地,案件侦查阶段透露太多涉嫌违规甚至违法,什么也不说的话舆论被一方把持完全失势。很难办的境地。

打都不用打,三天不让睡觉什么都招了

这事儿既然是定性成收受贿赂失实报道了,那就把花钱故意黑中联重科的大鱼也拉出来啊,按这个级别,应该也是个大公司吧。

看新闻片段里某材料上说的是三一重工,然后新快报好像其他人也有参与了。

这段视频就是警方自己剪切过了,然后扔给CCTV的吧

这个我不清楚,不知道是警方剪辑后给央视的,还是直接让央视去拍的……

大家都是成年人,谁也别骗谁,在中国,一旦两方打起来,绝对没有一方是完全干净的,就看你能挖多深了
尤其涉及两家重量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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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案引发的四大质疑
Oct 26th 2013, 12:52, by 墙外仙

  一、对央视的质疑

  1、在法庭审判前,央视是否有权前往看守所采访嫌疑人?

  2、电视上播出嫌疑人的口供,是否侵犯嫌疑人的隐私权?

  3、央视的报道是否干预司法,未审先判?

  二、对长沙警方的质疑

  1、长沙警方刑拘记者在程序上是否合法、有无瑕疵?

  2、警方是否有权跨省拘捕?

  三、对新快报的质疑

  1、报社连发头版头条要求放人,是否合适?是否在利用舆论干预司法。

  2、连续发了十余篇中联重科的负面报道,报社对记者是否违规一点都不知情吗?

  3、新快报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四、对陈永洲的质疑

  1、陈永洲镜头前是光头,是被剃光头还是自己要求的?

  2、给陈永洲提供材料的人是谁,谁是幕后操纵者,目的何在。

  各方观点:

  @王旭明:郑重建议媒体、尤其电视台,无论警方抓了什么人,所谓网络大V也好,媒体记者被拘也罢,在法院没有最终断案宣判前,都属嫌疑人,不应对嫌疑人采访、尤其是镜头曝光。我国现行公检法体制各司其职,最终断定是否违法由法院确定,作为第三方的媒体应该在依法治国方面做表率。

  @王甫律师:从薛蛮子到董如彬,从格祺伟到董良杰,今天又是陈永洲,央视总能在案件侦查阶段进看守所采录嫌疑人有罪供述然后公之于众,这种舆论与警方相互借力绑架检、法的作法,使《刑诉法》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的规定沦为空文,已严重妨碍司法公正。这种套路是谁设计的?

  @刘晓原律师:让央视记者进入看守所采访犯罪嫌疑人,并在电视上播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办案单位和看守所严重违反《看守所条例》规定。如犯罪嫌疑人是被迫采访,央视将采访公开播放,则侵犯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

  @李方平律师:北京公安公布薛蛮子录像、长沙红安公布陈永洲录像,都有"自供有罪"内容,这些都是公权力违法行为,违背最基本的刑诉法原则。

  @石扉客:当采访符合警方利益或警方需要媒体背书时,特定媒体会有进看守所采访嫌犯的特权。李庄案和中青报,薛蛮子案、陈永洲案和央视等都是例子。这个怪记者个人没啥意义,主要是应该反思这种战友与盟军型的畸形警媒关系,是否符合信息释放平等对待原则,是否有违无罪推定原则,是否尊重当事人权利与意愿?

  @连鹏:央视进看守所采访嫌疑人,让人自证其罪、录制播出,搞这种先抓后审、未审先判则是可怕,其恶远大于记者受人指使收钱报导。

  @张志安:1、如果收钱又不核实,就发监督企业的失实报道,记者的确违背伦理,报社也有把关不严的问题。不过,记者这样做胆子太大了?2、收钱后不核实就发稿,能否算恶意"编造事实",并以损害商誉罪跨省拘捕?

  @冒安林:舆论指责警方先抓后审,这句我不喜欢,不是准确的呼吁。警方既以刑事立案,要追查他证据合法不,但抓审是侦查的环节,不能抓不能审难道要直接定罪?报社盲目连发头版头条要求放人,舆论也在恶劣干预司法。要是抓审的不是记者而是人贩子,舆论就会一片欢呼。那记者凭啥拥有先天豁免和抨击警方的权利。

  @冒安林:既然陈永洲都露脸了,我也就讲两句真心话:湖南警方抓人滥权,严重违纪。陈永洲收钱办事,部门领导和新闻业内多人涉及。事件另一方是三一重工,央视曝光的口供里写了。财经记者经常收点宣传报道小钱,但希望大家能秉持"不做恶"的底线,别为坏人坏事做打手。

  @李牧:办报老手,同事什么风格、稿件什么理路,搭一眼就明白。不看署名,读几句就知道那个记者写的;反过来,就算署记者名字,是不是本人原创也唬不了谁。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一年黑了中联重科10余篇,只有"1篇半"是自己采访,其余都是现成稿子,连自己重新顺一遍都不肯就发表了。是帮什么东西在办新快报啊。

  @愚言律师:陈永洲是怎样光头的?刘志军光头没有?薄熙来光头没有?我在看守所当过十年警察,对嫌疑人的管理法规了如指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除本人要求外,禁止给在押人犯剃光头。长沙警方和央视,你们侮辱人格,已是被告。

  @胡锡进: 这么重的舆论监督任务,新快报让一名二十六七岁的记者去做。他的不成熟本身就是巨大风险。很多都市媒体如今留不住优秀的一线记者,因为可能10年没怎么长工资了。很多评论员也是不谙世事的愣头青。无力谴责,只想长叹。

  @无为李爷: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边呢!陈永洲一个署名文章,看都没看一眼,就得了50万!可以想象背后合谋者拿了多少!新快报 怎么看?人家中联重科副总裁亲自登门拜访交涉,你们总编竟然让人家等了半小时。还拒绝!!!两根穷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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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慕容雪村发问:下一个抓谁?
Oct 26th 2013, 12:36, by 墙外仙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大陆著名作家慕容雪村近日在纽约时报撰文称,他最近与朋友吃饭聚餐,大家都在猜谁是下一个被抓的言论活跃人士。有条件被抓的,包括了一些在网上谈民主自由的,一些批评政府的,也包括为弱势社群维权的人。慕容雪村说,有人甚至将自己也列为即将被抓的人,但人人都同意,下一个最可能被抓的,不是笑蜀就是郭玉闪,"跟着就是我了"。

大陆当局自从8月开始以打击网络谣言为名,抓捕了数以百计敢言的博客和微博作者,但慕容雪村以及他们朋友们认为,真实的数字可能是成千上万。被捕者包括了拥有1200万粉丝的薛蛮子,虽然他因涉嫌嫖妓而被捕,但新华社说这是对所有大V敲响了警钟,意义已不言而喻。

慕容雪村说,最为人发指的,就是一名16岁的甘肃中学生因为发了两条短短的信息怀疑警方处理一宗命案的手法而被捕。

在此同时,慕容雪村说,官方媒体则发表了一列系的文章警告发言者要慎言,8月24日新华网一篇评论指,毒害网络环境的言论人士,应该"如过街老鼠般的人人都要喊打"。

本名郝群的慕容雪村说,政府为什么害怕,道理很简单,例如中国最大的新浪微博,已经成为公民参与大众事务最重要的空间,同时也当然揭露了政府不少谎言,微博作者够胆去怀疑一党专政的合法性,他们敢于揭露贪污,他们让犯罪者感到耻辱。

他说,作为大V,他不只是发表意见,"我们还充当信息中心的角色,当我们在网上讨论问题,其他人会注意到。"他说:"2010年我转发一条有关江西省有3个人拒绝强迫搬迁而自焚抗议的消息,之后信息被转发上万次,成为当年最热议的新闻。"

他说,当局试图拼命遏制他们,但信息在微博上快速传递以及转发,快到连最新的科技也难以驾驭,因此"政府只剩下抓人一途了"。

慕容雪村承认,政府的行动确实制造了一个肃杀的气氛,整个微博社区的政治评论都冷了下来,历史学家章立凡形容这是"网络反右运动"。50年代毛泽东的反右运动,目的是消除异己的声音,造成接近55万人被捕或被流放,50多年后的今天,"反右"一词仍然挑起人民的恐惧,而这正就是政府的目的:制造恐惧。

但慕容雪村认为,时代已经不同了。1957年中国的知识分子只是单打独斗,没有依靠,也没有大众的支持,2013年今天,互联网就像一个很大的广场,人民可以相互聆听和支持,无权无势的人可以团结起来,当一个勇敢的人踏步向前,其他人都会跟随。

他说有人曾经问他害怕吗,"几年前刚开始用微博时,确实感到害怕,现在我不怕了,我认为我的转变可以代表其他用户的看法,即我们在网上找到了我们的自由,足可让我们鼓起勇气"。

他说,虽然他们这些微博大V经常对未来坐牢的可能开玩笑,但这其实不是玩笑,"我们能做的,只有无奈面对后果"。他说,他已经准备好坐牢的打算,万一不幸被捕,他会将他所有的著作存档起来,交给海外的朋友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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