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要闻转载: 刘玉红:看社会主义的天下有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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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红:看社会主义的天下有多黑
Oct 14th 2013, 14:26

唐山访民刘玉红上访已经有多年,她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很多文章,揭露当局对访民的迫害和抓捕,揭示中国访民在上访路上的斑斑血泪以及痛苦和辛酸。近日刘玉红向本台记者表示,每次上访都一样,当局根本不给解决问题,访民的上访之路就是不断的被迫害之路。

虽然,上访了无数次,有无数次的被打被关押被强行押回原籍。但刘玉红并没有打消继续上访的信念,她要让人们都看到中共治下社会的黑暗。

(录音)看看社会主义的天下有多黑,有多黑暗。国家有了信访办却没人办,国家有了信访局,但没有人管事,只是欺压百姓,老百姓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共产党打江山当时说的话,哪里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句话我可以同样给他们用上,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刘玉红的母亲因为揭露当地村镇两级官员强占土地的恶行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下跪喊冤,于2009年8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关押期间,刘玉红快70岁的母亲受尽折磨,而刘玉红几次到劳教所看望母亲却都遭到拒绝。这个事到现在也没解决。父母上个月还去上访又被抓回。

(录音)土地被霸占,被乡政府某些领导强占了。我们是有合法手续的,他们把我们的土地抢去又卖给别人使用了,400亩土地被当地乡干部抢走瓜分了。

从此,刘玉红和中国众多访民一样走上艰难的上访之路。几年中刘玉红找到羊坊店派出所、海淀公安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可是至今都没有答复。2009年9月,刘玉红在北京被北京海淀区羊坊店派出所民警无端抓捕,随后让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政府工作人员强行抓到"黑监狱"关押五天五夜。

(录音)不管青红皂白,被当地政府买通了公安局,羊坊店派出所把我抓到了唐山的黑监狱,强行关押在黑监狱五天五夜。雇很多社会小青年看押我,打我骂我,往被窝里泼水。不给我饭吃,打我,非常残忍的。

今年6月3日,刘玉红再次去北京上访,北京的大小旅馆都不让访民留宿。刘玉红和众多访民一样被迫流浪到大街上,当天夜里上百个警察来抓访民,刘玉红说,我们这些访民不知多少次被关押在久敬庄和马家楼。

(录音)"警察大半夜就给抓到久敬庄黑监狱。强行关押不放人,那里的生活条件非常苦,非常可怕,远比的那个正规监狱还可怕,生活条件还恶劣。他们就这样迫害访民。访民没有冤屈,谁也不上访。在上访路上,迫害访民,访民有家不能回,住在露天。天子脚下如此的黑暗,你说这个社会多可怕。

上访期间,刘玉红看到了多少访民有冤无处伸,有苦无处诉,还担惊受怕,时常被抓被打被押回原籍,被劳教被拘留。而每次上访被冷眼被呵斥被打骂更是司空见惯。但是既是如此,问题也没得到解决。

(录音)往往访民为某些事上访,然后上访时政府迫害你残害你,然后形成案中案。被劳教被关押被黑监狱,去了,把你的材料收去了,说,等着吧!北京市公安局,我已经去了79 次。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齐玉、何雯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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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广东独立参选人李碧云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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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独立参选人李碧云被捕
Oct 14th 2013, 13:27

广东顺德独立参选人李碧云12日晚间被当地警方以"妨害公务"名义逮捕。此前,李碧云也曾被以同一罪名拘留,外界认为,可能与其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有关。

江西维权人士杨崇13日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12日晚上9点多,李碧云的弟弟打电话给他,确认李碧云被警方带走后遭刑事拘留。

曾担任李碧云代理律师的王全平13日上午在新浪微博上表示:接到李碧云家属的电话,检察院已经向他们送达了逮捕李碧云的通知书,涉嫌妨害公务。王全平认为,这很明显是一种报复。

据悉,李碧云曾于7月21日与顺德土地维权的十余位朋友一起在吃饭的地方打出了"顺德公安副局周锡公开财产"的横幅并拍了照片。7月24日,李碧云随即被顺德警方以"妨害公务罪"的名义拘留,在此期间更遭到酷刑虐待,导致她双腿不能行走,必须以轮椅代步。

杨崇说,李碧云近期病情严重,一直在广州治病,直至10日才返回顺德,不料却遭到了当局的抓捕。而期间李碧云并未做出任何所谓"妨害公务"的举动。

李碧云因村官贱卖顺德村民的土地,开始带领村民们维权,还曾多次上街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2011年,李碧云以独立身份报名参选区人大代表,后被当局指控"破坏选举"。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郑念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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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文革”中的“灭门处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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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灭门处决"案
Oct 14th 2013, 12:45, by 明鏡雜誌


  方子奋先生《南京"12·10"公判四十年祭》(见《记忆》2010年第22期,共识网上亦有载),谈到"文革"时期南京"一打三反"运动中的一次"灭门处决"事件。方先生写道:"在被绑上审判台的死刑犯中将有一对母子,他(她)将因'现行反革命'罪同时在今天被处决"。又说:"这对母子,正是我年仅26岁的挚友李立荣,和他六十岁的母亲林舜英。"

  方子奋先生就此感慨说:"古今中外数百年来,从未有过同时处决母子政治犯的案例,那一天的公判大会,给了十万观众大饱眼福的机会。也给当代历史创造了一项'中国之最'。"

  过去中国古小说和传统戏剧中,常有"满门抄斩"、"诛九族"的说法,大致指的就是这种"灭门处决"。不过,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这种"满门抄斩"、"诛九族",也随着满清王朝的结束而退出历史舞台。没料,1949年之后,这种"灭门处决"竟然在中国大陆上,以另一种更为时髦也更为冷酷的形式复活。所以方子奋先生要发此感叹。

  以笔者掌握的资料,这种被人为创造出来的"中国之最",早在1950年代初的"大镇反"中就出现过。而且表现得更过份,更冷血。同时,在南京"12·10"公判之前,"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北京,早几个月就出现过类似的夫妻被同罪处决,父子同场被处决的"灭门处决"。

  北京25中教师王守亮、杨淑辰夫妇"一打三反"中被处决

  以下谈"文革"中的"灭门处决"。须说明的是,这里谈的是当局以法律名义用国家机器判处并执行死判的"灭门",不是"文革"初期在"文革思潮"及"暴力文化"作用下的群众暴力行为的"灭门"(如北京大兴县及湖南道县那种情况)。

  笔者所见的最早文革"灭门处决",是1970年初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中,对北京25中教师王守亮,及其妻子杨淑辰的处决。略有不同的是,夫妇两人的处决,是一前一后相隔了两个多月。

  最先被处决的是其妻子,48岁的杨淑辰。对她的处决,是在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正式下发之前,北京市的"一打三反"运动还处于"预热期"的1970年1月27日。

  笔者在《遇罗克的处决令是谁签署的》一文中,提到过的"北京市公法军管会"于1月9日发布的那份《通知》所列的20人名单,排第一位的就是这位杨淑辰(名单上遇罗克排第10,另两位著名"女性文革思想者"王佩英排第11,马正秀排第15位)。在通知正文中,还特别提到,"现将杨淑辰第二十名罪犯的材料发给你们,……组织群众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速告市公法军管会"云云。

  这份《通知》上,当局对杨的身份及所谓"罪行"之介绍,全文如下:

  一、现行反革命犯杨淑辰,女,四十八岁,北京市通县人,地主出身,国民党员。其母系地主分子,被遣送原籍。

  杨犯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杨犯于一九六六年充当外国特务,大肆盗窃我国机密情报,书写反动文章,并领取了大量特务活动经费。仅一九六七年三月杨犯出卖情报数百份,同年四月向外国驻华使馆人员递交情报时,当场被我抓获。

  看来,当局将杨身份定为"外国特务","罪行"是"向外国驻华使馆人员""出卖情报"。笔者曾在《遇》文中对此表示质疑。理由是杨一个无业无职的普通中年妇女(当时尚不知其夫是普通中学教师),根本没有任何可能,在一月内(1967年3月)窃取数百份"我国机密情报"并完成出卖。其时,全球尚无电子文本,任何情报都是纸文本。机密材料一般十数页或几十页,几百份材料须装几大箱。要在一个月之内窃得数百份机密文件并完成递交转手,以一个人之力,笔者认为世界上最有名的美国中情局或苏联"克格勃"的超级特工,也不可能做到。何况乎如杨这样的一介无职无权、无特殊背景的普通妇女?她从哪个途径或渠道,能一月内窃取几百份"机密情报"?

  因此,笔者在文中推断,这位杨淑辰出卖给"外国驻华使馆人员"的所谓"机密情报",不过是当时北京街头随处可见的文革小报,传单和其他文革资料之类。杨贪利收集来,向驻华使馆人员售卖并因此被捕。"一打三反"运动正式开始前,北京市奉命为全国树"样板",杨也作为"反革命犯"典型,被定性为"外国特务"惨遭处决。

  1970年1月27日,这位杨淑辰与材料上除遇罗克之外的19人(包括王佩英、马正秀),在北京当局10万公审大会后被处决。

  本文完稿时,从《记忆》上读到周七月先生文章,证实了笔者推断。当年与遇罗克一起被处决的19人中,有一对情人。他们是北京挑花厂的医生田树云和医士孙秀珍。2月11日《通知》上给的罪名是:"窃取我大量重要情报,先后在国际俱乐部,友谊商店等处,将反革命信和情报投入外囯驻华使馆汽车内十九次"云云。周七月狱中与田,孙相识,与田尤熟。周在所著《四十年前的死刑回忆》(《记忆》2011年1期)中说:"以他们的职务和社会地位,不可能接触到罪状名单上公布的所谓窃取我大量重要情报。"又说:"据田树云说,他们投递到某些社会主义囯家驻华使馆汽车里的仅仅是社会上公开卖的红卫兵报和首长讲话之类。"杨淑辰卖的所谓"情报",应是此类。

  这次处决之后,北京市公法军管会3月5日再开公审公判,处决了遇罗克、顾文选等19人。之后的3月24日,北京市公法军管会发出了当年的第三份类似《通知》。让人没料到的是,这份《通知》中,杨淑辰的丈夫,北京市第25中教师王守亮也赫然"榜上有名"。

  北京市第25中,虽不如高干子弟云集的101中学,北京4中有名,但"文革"中也风光过一回。1967年7月,北京25中高三学生"曲折"(上山下乡时改的名字),向全国学生发出创办"红卫兵大学"的"倡议书"。两天内,北京有300多人报名。正式"上山下乡"时,仅剩10余人。被当局安排到内蒙古锡林格勒草原落户。当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专门文章,赞扬此次"革命行动"。第二年底,《人民日报》传达了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指示。全囯掀起了大规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运动"即由此而来。所以,有些史家将北京第25中,称为"上山下乡运动"的"策源地"。

  这份《通知》中,对王守亮身份及"罪行"的介绍,几乎就是其妻杨淑辰"罪行"的翻版,甚至原文照抄。

  五、现行反革命犯王守亮,男,四十七岁,山东省人,地主出身,系蒋匪军上尉军官、国民党员,原北京二十五中教员。

  王犯自一九六六年以来,伙同其妻杨淑辰(外国特务,已处决),大肆盗窃、出卖我国机密情报,书写反动文章,仅一九六七年三月,王犯就伙同其妻出卖我国重要情报数百份,并领取了大量特务活动经费。

  看来,当局认为仅仅将杨淑辰处决,似乎还不够,还未能充分显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于是这次将其丈夫王守亮株连治罪。而且,特别在简介中注明,其妻杨淑辰系"外国特务,已处决"字样,表明了这种株连治罪,而且必须"重罪施重刑"的意图。

  笔者收藏的这份经某位权势人物批注过的《通知》原件上,这位王守亮所谓"罪行简介"后,被黑笔批有"死。"字样,表明将之正式列入下一批处决名单。

  由此,可以认定,这位北京市25中教师,与"北大才子"沈元等,于1970年4月18日北京市当年第三次集体处决行动被处决。离其妻杨淑辰处决,相距两个月零21天。当局至此完成了"夫妻灭门"之举。

  也不知这位北京中学教师王守亮、杨淑辰夫妇有无子女?子女其后遭遇、经历如何?王、杨夫妻两人此案"文革"后是否得到"平反"?深望知情者提供相关信息。

  侯坤、侯建民父子同一天被处决

  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中的另一起"灭门处决",是北京通县的侯坤、侯建民父子两人,于1970年3月5日被同时处决。

  北京市公法军管会于1970年2月11日发出的当年第二份类似《通知》中,有其父子二人的情况及"罪行简介"。全文照录:

  九、现行反革命杀人犯侯坤,男,五十二岁,北京市通县人,系反动资本家。

  现行反革命杀人犯侯建民(侯坤之子),男,二十三岁,北京市通县人。

  反革命杀人犯侯坤顽固坚持反动立场,抗拒社会主义改造,长期在其家埋藏铅二千余斤,并散布反动言论,向其子女灌输反动思想。侯犯为对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唆使其子,反革命杀人犯侯建民于一九六八年五月六日夜,将其家中八口人全部砍杀和威逼跳井、跳水坑致死。

  笔者认为,侯坤、侯建民这个案例,应算是"文革"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有双重研讨价值。

  所说"双重研讨价值",一是说其作为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中,父子同天同场被处决的"灭门处决"案例。二是侯氏父子杀人"罪行",发生在1968年5月,而且所杀及所逼其自杀者,均为自己家人。

  其时正是当局搞的"清队"运动大规模开展之际。所谓"清队",就是"清理阶级队伍"。对每个人的出身,经历,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各地开展运动后,搞得极为惨烈,极为恐怖。全囯许多知名人士,获是在这场"清队运动"中自杀身亡的,甚至夫妻自杀,全家自杀。

  査出身资本家的侯坤,是迫于"清队"运动的恐惧,况且,又被抄出"长期在其家埋藏铅二千余斤"的"罪证",不惜让全家人集体赴死的。

  此案由此也成为了研究"清队"运动中,被清对象决心"自我寻死",作为全家人最后"出路"的典型案例。侯坤是资本家,也算有知有识阶层,身上肯定有古代士大夫阶层那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心理和意识。

  其家躲过了"文革"初期的群众暴力,却躲不过其后的"清队"。当然,更躲不过再其后的"一打三反"。显然,侯氏父子,在杀了家人(或逼家人投井跳水坑自杀)之后,其两人也是打算身死的。

  但不知何种因素影响,父子两人未及自杀,或相互杀死,以致被捕。但在狱中足足关押了近两年,才被当局在"一打三反"中拉出来同时处决。

  笔者保存的那份2月11日《通知》,亦是被权势人物批注过的原始文本,侯坤、侯建民父子"罪行简介"之后,黑笔批有"死刑"二字。在姓名之前,亦被红笔划了"√"记号,表明为被处决之列。

  1970年3月5日,侯坤、侯建民父子,与遇罗克、顾文选等人一起被当局处决于同一个刑场。

  马正秀:另一种形式的"灭门处决"

  马正秀1931年出生,原籍重庆市,是北京自然博物馆讲解员,一位有独立意识的知识女性。其丈夫赵光远,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也是著名作家艾芜的学生。

  艾芜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回忆说,赵光远在1940年代是他当年在重庆育才学校的学生,中共地下党员。曾听过艾芜在"社会大学"讲文学课,并在重庆《大公报》上艾老主编的《半月文艺》上发表过散文。1950年代初赵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因病退伍后,是艾芜帮他在北京找到工作,即进入人民文学出版社,在戏剧编辑室任编辑。1960年代初,赵曾担任过在全国影响甚大的剧作家孟超剧本《李慧娘》的责任编辑。

  马正秀在"文革"中因反对乱批乱斗,反对打倒一批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反对打倒共和国主席,于1967年9月16日被捕,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在狱中马正秀也始终拒绝认罪。由此,在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正拟拉开帷幕时,其与遇罗克、王佩英等"文革思想者"一起,上了北京市公法军管会1970年1月9日《通知》所附的20人名单。该《通知》对马正秀的介绍如下:

  十五、现行反革命犯马正秀,女,三十八岁,四川省人,商人出身,学生成份,北京自然博物馆讲解员。其父系历史反革命分子,其长兄系军统特务被我镇压。

  马犯思想反动透顶,刻骨仇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经常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一九六七年八、九月间,马犯多次书写和公开张贴反革命标语、传单,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穷凶极恶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马犯在押期间,仍疯狂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反革命气焰嚣张至极。

  这份名单上的20人,都是当局内定的"处决犯",《通知》发出后仅10多天的1970年1月27日,除遇罗克一人因故暂时"刀下留人"外,马正秀随18人一起被处决。

  从《通知》上的文字介绍看,马正秀的亲哥已于1950年代初的"大镇反"中被处决。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马正秀的丈夫赵光远,已于一年前的"清队"运动中,在所谓"工宣队"进驻人民文学出版社时,于1969年3月15日,因妻子马正秀被捕及所谓"社会关系复杂",遭到审查拘押。不堪压力,从四楼上,跳楼自杀身亡。如今作为妻子的马正秀,又惨遭处决。由此,笔者认为赵光远、马正秀夫妇遭遇的,是另一种形式的"灭门处决"。

  也不知赵、马夫妇有无子女?

  马正秀被处决后其子女遭遇如何?老作家艾芜"文革"后曾著文《夜深我走在北京的街头》,深情缅怀追忆这对年轻的"文革遇难者",感叹他们遭遇的不幸。

  1980年2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对马正秀一案于做了改判。1981年秋,重庆市与北京市公安局在重庆殡仪馆联合举行马正秀追悼会,为其彻底平反。

  著名诗人屠岸,曾是马正秀丈夫赵光远的同事和好友,两家有10余年的交往。屠岸先生于2000年末发表长诗《迟到的颂歌》,这首68行的长诗,全诗就是献给马正秀的。其中有这样的诗句:"三十年前一个凛冽的寒夜里/罪恶的枪声响了,她倒在血泊中!""啊,布鲁诺、张志新式的女英雄,让我用歌声伴你到永久,马正秀!"

  笔者拙作《遇罗克的处决令是谁签署的》,其中就谈及马正秀及丈夫赵光远。该文后来被有些人的博客转载,并有网友留言。其中,有位网友留言说:

  博主提到的赵光远我见过。文革前两年我刚上小学,放寒暑假时经常随家长到出版社去。当时象我一样情况的小孩有几个,大人在办公室工作,小孩们就在楼道里玩,或者跑到楼下大院里去捉迷藏。其中有一个小女孩就是赵光远的女儿,她比我小一两岁,很会讲话,胆子也比一般小姑娘大。我对她爸爸印象较深,个子不是很高,眼睛亮亮的,有些谢顶,面脥骨微突,讲一口南方话。文革后某一天听父母讲赵光远跳楼自杀了,也听说他妻子是现行反革命被抓起来了,而他们的女儿[忘了名子]后来据说是被她姑姑接走。今天才知道马正秀的名子,我们不能忘记他们。一九七零年三月五日工体遇罗克等人的宣判会我也在场,目睹了那最后的一刻,当巨大的灾难降临时他们挺身面对,他们才是我们中华民族真正的脊梁!

  很荣幸能为此补充,这也是对他们真诚的纪念。

  "大镇反"中一家三口跪成一排被处决

  应当说,共和国历史上最典型的"灭门处决",发生在1950年初的上海市。笔者在关注"文革"的同时,也在关注共和国的历次"镇反"运动这个课题(其中包括"文革镇反"),力尽所能收集相关资料。其中就收集有这次"灭门处决"的资料。

  这次"灭门处决",被处决者是父陈小毛、母张金庭及其子陈磊一家两代三口。时间是1951年4月30日,地点是上海市郊某刑场。

  临刑前的照片显示,夫、妻、子三人被反缚双手,从左到右跪成一排,头顶上高插着特大的写着其"罪名"的"死刑标"。当局给出的罪名分别是:父陈小毛,"特务、汉奸、恶霸";妻张金庭,"特务帮凶";子陈磊,"特务、汉奸"。(见《上海公安画报》第2期)

  其实,这陈家两代三口,仅是当天全上海被处决的285"反革命分子"中的三人而已(另有资料说上海市当天处决数为294人--《建国以来大事纪实》第94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1951年4月30日,(上海)"市军管会军法处将被判处死刑的285名反革命分子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此前两天的4月27日深夜12时(实为28日凌晨),在"上海市镇压反革命行动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上海当局出动3.5万名军警、干部,及工农、学生组成4445个行动小组,实行全市性大逮捕(捕人数不详)。两天后即有这次"大处决"。从被捕到处决,其间仅两天(有的甚至不到两天),可见未经认真证据收集及审判,几乎是即捕即杀。

  "二战"后非战争状态下的和平时期,一个城市一天处决285人(或294人),不知是否是创造了一个方子奋先生所说的"中国之最",或者说是"世界之最"?此前,人民共和国的"处决纪录"是一个月前的3月5日,北京市处决199人。3月29日,天津市处决193人(《建国以来大事纪实》第93页、94页)。"上海纪录"出来后,北京市又于5月20日至22日,三天分批处决221人。不过,仍未能赶超"上海纪录"。

  关于上海"镇反"成果,资料显示,仅高潮期"自1950年10月中央下达'双十指示'至1951年10月,一年间,(上海)全市共逮捕反革命分子25100余名,其中依法被判决死刑2546名"。(以上见山西《党史文汇》1997年第8期)。

  大概为了显示"镇反"对社会的震摄力,在死刑执行前几分钟,将这一家三口单独跪成一排,给照了一张照片,而且是"特写镜头"。然后发表在《上海公安画报》上,对社会公布。

  笔者曾多次审视这张照片。惊奇发现,被即将处决的父母子三人,竟然表情相当平静沉稳。既没有通常所见临死前的激烈挣扎甚至反抗,或大喊大叫,也没有被吓得半死,缩成一团。三人都是直起腰跪在那里。尤其是父亲陈小毛,那脸色之平静,超乎想象。只有妻子张金庭神色阴郁,多少有点怒目而视的样子(也许她平时就是这神情)。儿子陈磊大概20多岁,眼神多少有些茫然,身上穿的竟然是当时的"干部服"(可能被捕时即如此装束)。一家三口平静沉稳接受处决来临,大概是以为全家人命中注定该"遭此一劫",应当坦然面对。

  最后,还须多说几句的是,中国历代的"灭门",大都是杀男不杀女。被株对象,是年满一定年岁的男丁,而家族中的女人,是没为"家奴",或发配充军边塞之类。人民共和国的"灭门处决",却是男女一起杀。不管是夫妻,还是母子,只要定性为"反革命",一律株杀。

  审视从"大镇反"到"文革"时期的这种"灭门处决",当局的意图是清楚的,就是给全社会和民众造成震摄及恐惧感。它传递的信息就是:只要你敢反对(不管是行动反动,还是仅仅是语言或文字反对),我就敢杀你全家!

  笔者在《周恩来与"一打三反"运动》一文中,谈到一直被当局尘封了几十年的一桩史事,毛泽东批"一打三反"中的周恩来说:"我们不是靠杀人来统治。"其实,从"大镇反"和"文革"对所谓"反革命"的各类处决事实来看,自他本人为首建立政权,一直以来,到"文革"时期,实在都是"靠杀人来统治"(当然还借助范围和强度更大的"劳改"和"劳教")。

  2010年12月18日于自贡危楼书屋。

  王锐,影响力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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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克里会晤卜拉希米 推动叙利亚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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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会晤卜拉希米 推动叙利亚和平
Oct 14th 2013, 12:27

由于叙利亚内战暴力冲突不断升级,美国国务卿克里14日(周一)将与联合国和阿拉伯联盟特使卜拉希米会晤,讨论推动召开叙利亚和平会议的问题。

美国之音报导,克里和卜拉希米周一将在伦敦就推动召开叙利亚和平会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寻求政治解决叙利亚危机。美国国务院上周说,召开这个会议有着"难以置信的紧迫性"。然而,叙利亚的一个主要反对派组织叙利亚全国委员会13日表示不会出席叙利亚和平会议,并批评国际社会对叙利亚战斗的反应。

与此同时,靠近土耳其边界的北部城镇达尔库什周一发生炸弹爆炸,至少造成20人死亡,几十人受伤。 叙利亚人权了望台说, 爆炸发生在集市上。目前还没有人声称为爆炸事件负责。

另外,叙利亚北部的枪手在伊德利卜省沙拉克卜镇附近绑架了6名红十字会援助人员和一名叙利亚阿拉伯红新月会成员。据悉,绑架在周日临近中午时分发生,当时7名援助人员刚刚完成在伊德利卜省的一个医疗援助任务,正乘坐几辆汽车返回大马士革。目前还没有人声称为此负责。

国际红十字会没有披露6名救援人员的国籍,它呼吁立即释放所有7名人质。尽管如此,国际红十字会表示不会停止在叙利亚的工作。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汉新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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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组图:贵州城管打伤残疾人惹民愤遭围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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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贵州城管打伤残疾人惹民愤遭围堵
Oct 14th 2013, 11:25

13日晚,贵州兴义市城管暴力执法打伤卖艺的残疾人,引起民众的愤怒和围观,当局出动警察令打人城管逃脱。民众:城管打人如家常便饭。

10月13日晚上九时,贵州兴义市街心花园,城管执法与卖艺残疾人发生争执,然后城管动手打人,残疾人被打伤。现场的群众非常气愤,约数百人围堵城管讨说法。当局出动数十警察赶到现场,掩护城管脱身。

民众议论纷纷,网友@m路集曱:今天晚上路过三小这点,看到好多人,把马路都全部堵死了,听说是有城管打人。网友@小小的大喇叭:"城管就是招能打的。"网友@调式你:城管打人就像吃家常便饭一样。

有网友说:"城管不至于动手打人,打人就是不对的,作为执法人员应该以做思想工作和教育为主。"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图:13日晚,贵州兴义残疾人遭城管打伤惹民愤遭围堵。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杨芳报道
(图片:中国茉莉花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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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义城管打伤残疾人惹民愤遭围堵 (13图)

要闻转载: 赵作海受刑讯逼供后 让妻子找其他尸骨冒充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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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受刑讯逼供后 让妻子找其他尸骨冒充死者
Oct 14th 2013, 17:29

司法关注

从浙江张氏叔侄冤案,河南李怀亮冤案,到萧山5青年冤案,再到安徽于英冤案,2013年,刑事冤错案备受社会关注。

为何这些冤错案一再被复制,该如何防范与救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10月12日召开的"冤假错案的防范与救济"学术座谈会上提出,防范冤假错案,首先应当将无罪推定确立为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定罪证据不足坚持疑罪从无

司法实践证明,坚持无罪推定理念,在证据存在重大矛盾、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时,坚持疑罪从无,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断,是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对此,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张立勇透露,在李怀亮案中,指控李怀亮犯罪的主要证据就是其归案后曾经作过9次有罪供述,但是,前后供述之间、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案件存在多处疑点,如血型问题,侦查人员在现场发现一滩血迹,经鉴定为O型,而根据尸体检验报告及对李怀亮的人身检查,发现李怀亮与被害人身上均无出血伤口,且被害人血型为A型,李怀亮血型为AB型;再如鞋印问题,李怀亮平时穿44码的鞋,他供述案发当晚穿的是44码平底拖鞋,而侦查人员从现场提取的鞋印经鉴定为38码空调凉鞋。因证据不足,长期不能定案,被告人被羁押近12年。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河南法院坚决贯彻疑罪从无裁判原则,在既没有"真凶落网"、也没有"亡者归来"的情况下,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为由,对李怀亮存疑宣告无罪。

被告人供述证明力最不可靠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是真正的罪犯,那么他就是亲历作案整个过程的人,在许多案件中甚至是唯一的亲历者,取得被告人的供认当然对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至关重要。可以说,在保证完全自愿和真实的情况下,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的供述,是刑事案件最好的证据。因此,许多司法人员对被告人供述存在着过分追求和高度依赖的心理,甚至不惜采取非法手段取得被告人供述。

"这是十分危险的。更多情况下,被告人对案件事实会作出各种不实陈述,特别是在受到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手段审讯时,往往会违心承认本不存在的事实。因此,被告人供述也是最不可靠的证据。从历史经验看,几乎所有冤假错案背后都有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手段。"张立勇说,赵作海错案中,侦查人员采取用木棍打,持手枪敲头、威胁,长时间不让吃饭、睡觉等方式非法讯问,赵作海被逼作出9次有罪供述,并让妻子赵晓起帮他找别的人头和四肢,冒充受害人的尸骨。

张立勇认为,切实改变对于被告人供述的过分追求和高度依赖,坚决排除任何形式的非法证据,是防范冤假错案的必然要求。

辩护人非敌人应重视其意见

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是辩护人的法定职责。这就决定了在防范冤假错案中,辩护人天然地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从近年发现和纠正的冤假错案看,辩护人基本上都指出了案件在事实和证据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过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法院真正重视和采纳了这些意见,冤假错案就可能避免。这一教训值得深思。

张立勇说,对于法院来说,辩护人不是自己的竞争对手,而是共同履行法律职责、完成刑事诉讼任务的职业共同体;更不是自己的敌人,而是专门从无罪、罪轻等方面向法院提出专业性材料和意见,帮助法院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共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盟军。正确看待辩护人的作用,切实重视辩护人的意见,是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保障。

构建符合客观规律诉讼机制

以无罪推定理念为指导,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建立健全各项诉讼机制,才能为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张立勇建议,应进一步探索构建更加严格的刑讯逼供防范机制,确保被告人供述在完全自愿下取得,提高供述的可信度。进一步强化对侦查、讯问过程的监督,可以尝试实行驻所检察员讯问在场制度,直接对侦查机关讯问被告人进行现场监督;下一步可探索逐步实现辩护人讯问在场制度,以有效防止和杜绝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取证现象。

他表示,应进一步探索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改变目前普遍采取的"侦查卷宗中心主义"。进一步探索构建控辩平衡的诉讼结构,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权。

张立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探索更为科学的诉讼结构,积极强化和保障被告人的辩护能力,努力实现控辩平衡。改革现行刑事法庭布局,同时去除对被告人的"犯罪化标签"。庭审过程中,应去除囚服,允许被告人着便装出庭;严格限制对被告人使用戒具,除少数暴力犯罪、有人身危险的情形外,被告人出庭时应当去除戒具;禁止使用囚笼式审讯椅,改为普通座椅,并为被告人准备记录纸、笔。与此同时,为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提供便利条件。律师持律师执业证可以同公诉人一样直接进入法院、法庭,不必经过安检;为律师在法院阅卷提供场所、复印设备;裁判文书应至少同时向辩护人送达。通过这些措施,充分体现对辩护权的尊重和保障,彰显司法文明。

新闻回顾:赵作海蒙冤入狱11年后被无罪释放

2010年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为一起错案。赵作海蒙冤入狱11年后被无罪释放。但赵作海一整天却未出现在家乡赵楼村。家人均称不知道其去向。

河南商丘一"杀人犯"入狱10年后被害人"复活"

10年前,河南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1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家属报警后,警方将赵作海带走,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获刑29年。10年后,赵振晌回到村里。家属希望警方早日还赵作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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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贵阳强迫2500名中学生伪装成特警去强拆 (18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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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强迫2500名中学生伪装成特警去强拆 (18图)
Oct 14th 2013, 18:27

贵阳市政府宣称:「2013年10月12日,观山湖区城市综合执法、公安等多家单位2500余人,对金华镇上铺村空山坝51栋违法建筑实施拆除,面积约72243平方米。」

2500人的强拆大军里,绝大部分是当地中学生,被迫穿上黑色特警服冒充特警参与强拆,一些学生甚至穿上军训服冒充治安队员。

学生表示,学校的领导下了命令,他们不得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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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转载: 薄熙来重庆打黑谜底:“没收全部财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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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重庆打黑谜底:"没收全部财产"(图)
Oct 14th 2013, 17:22

李俊

10月13日李俊接受BBC专访时表示:他们为了迫使我招供,将我严刑逼供了超过40小时。我不能进食和如厕,如果我不同意,他们便以笔杆子刺我。他们打我巴掌、踢我、并用烟灰缸打我。薄熙来和王立军一直作恶。

薄熙来不服中共当局对其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中共官媒开始大幅度为应对薄案二审而营造舆论攻势。重庆"打黑"浪潮中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李俊案,近期被多家官媒披露了有关内情,媒体也不断报导薄熙来重庆"打黑"内幕。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李庄指出,他在查看重庆多个打黑判决书发现,几乎所有的判决书中最后一页都有相同的六个字——"没收全部财产"。

李俊案擦亮了胡锦涛的眼睛

2010年10月,李俊及其实际控制的重庆俊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峰集团)多名职工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黑问题逮捕至2011年12月,俊峰集团及下属企业中的20人被判刑。该案由于李俊在案发时前往海外,因而成为重庆"打黑"浪潮中备受海内外关注的案件,其相关申诉也被法学界人士认为最有可能获得司法系统重视。

据著名记者姜维平去年10月披露:从首次曝光的三份证词看,李俊案是薄熙来和王立军精心策划的一个黑打冤案,有消息人士称,此案真相在万维网第一次披露后,使海内外读者看到了民众被官媒忽悠所形成的对唱红打黑的错误认识,而且,使中南海高层知道了与薄自己汇报的不同情况,尤其是胡锦涛看出了薄熙来拉拢军队,想搞军事政变的阴谋,这一点至关重要,他提示胡温习李,如果不坚决及时地处理薄熙来,并纠正他倡导的极左路线,薄拉拢张海洋等军头,操控成都军区,随时都可能"陈桥兵变",而民企老板李俊及其俊峰集团不过是一个棋子。

张海洋是原中共高官张震的儿子,张海洋任成都军区政委时,与薄关系十分密切,但碍于军内的监控系统,也需要小心遮掩,薄与张密谋事项,由319枪击案提供了机遇,不仅军队与地方公安联合办案,成都军区和重庆公安局的人频繁接触,而且,薄熙来斥巨资给专案组上亿元,用金钱贿赂的办法,把他们搅在一起,案子没破,却加深了他们的私情。设在八一建材市场附近的专案组,精力没放在破案上,而是吃喝玩乐,暗中结盟,企图兵变,此前,薄下令给成都军区赞助了20多亿,名义上是营房建设等,实际上是腐蚀和拉拢军心,让部队捆在自己的政治战车上,待机而动。

薄的计划是用五年时间搞民生,争取人心,收买文人,大造舆论,然后,再待机举事,登高一呼,由嫡系张海洋控制下的军队与胡温抗衡,但人算不如天算,在李俊被抓捕后不久,胡亲自下令,调动了张海洋的工作。

2011年6月,薄熙来亲自带队进京唱红逼宫,第一站就是二炮,张海洋高调出面接待,这给胡锦涛很大的压力和警示,他知道,既使把这两个私交密切的官员分开,他们也与自己离心离异。王立军2月6日夜奔叛逃,揭开薄案黑幕,看似偶然,亦是必然。总之,薄的垮台见于王立军事发,而始于李俊案。因为它擦亮了胡锦涛的眼睛。

"打黑"专户涉嫌"黑打"

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间,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先被划走两亿元资金,之后又被陆续返还。其中,接受这些资金的账户名显示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库支付中心-打黑专户"。

从划走资金的日期来看,当时该案并未开庭。而2011年年底的判决中,俊峰集团原股东李修武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等五项罪名获刑18年,罚金2.0135亿元。俊峰集团原法人台士华则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获刑13年,罚金212万元。另外18人分别获刑5年6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

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未有判决之前,公安局对涉案企业、个人的相关财产只有查封和扣押的权力,这种被学界指责、将企业资金划到打黑账户的做法,在重庆打黑期间广泛存在。

李俊案申诉"进展"不足乐观

2013年10月10日,重庆俊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峰置业")高层透露,自去年以来,当地警方已经陆续返还企业公章、资金,但当年重庆"打黑"带来的企业经营之困,亦开始全面显现。"公章、两亿资金返还了,两个主要账户也予以解冻。但地产项目却遭遇300多个诉讼,如果输掉所有官司,那么企业支付的违约金及各种费用会超过1.15亿元。"

但在企业经营权全面回归的同时,李俊案相关申诉却迄今无任何进展。"申诉材料送过去,也接收,但既不表态立案受理,也不说不受理。"李俊亲属称,最大的进展则是,近期有亲属接到法院来电询问申诉材料递交情况,但相比于法院约谈李庄,他们的这点申诉"进展"似乎仍不足乐观。

李俊被酷刑逼供

另据BBC中文网的10月13日的有关报导称:李俊接受BBC专访时表示:他们为了迫使我招供,将我严刑逼供了超过40小时。我不能进食和如厕,如果我不同意,他们便以笔杆子刺我。他们打我巴掌、踢我、并用烟灰缸打我。薄熙来和王立军一直作恶。

他表示,他被迫使招供为黑帮的一份子,并承认从事贿赂、贪污和非法支持宗教组织等。李俊在支付"罚款"几个月后获释,后来逃出重庆。

重庆"打黑除恶"谜底:"没收全部财产"

据2010年2月28日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总结表彰大会上有关领导发布的数据,当时,重庆市共抓获涉黑涉恶人员3348人,立案查办涉黑团伙案件63个、涉恶团伙案件235个。

曾研究并撰写《重庆打黑报告》的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童之伟则指出,这些被打黑对象均为民营企业家。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李庄则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在认真查看重庆多个打黑判决书发现,几乎所有的判决书中最后一页,都有相同的六个字——"没收全部财产"。据不完全统计,打黑没收的全部财产上千亿。重庆财政只收到了近10亿。其余的巨额财产的去向与薄熙来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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